2017年的相關政策還未出臺,小編先整理出2017年僅供參考!
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同意鞍山市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函
遼人社函(2015)221號
鞍山市人民政府:
經省政府批準,同意你市最低工資標準作如下調整:
一、月最低工資標準
(一)鐵東區(qū)、鐵西區(qū)、立山區(qū)、千山區(qū)、鞍山高新技術產業(yè)開發(fā)區(qū)、鞍山經濟開發(fā)區(qū)、千山風景名勝區(qū)由1050元調整為1320元。
(二)海城市、臺安縣、岫巖縣由900元調整為1200元。
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一)鐵東區(qū)、鐵西區(qū)、立山區(qū)、千山區(qū)、鞍山高新技術產業(yè)開發(fā)區(qū)、鞍山經濟開發(fā)區(qū)、千山風景名勝區(qū)由9.8元調整為13元。
(二)海城市、臺安縣、岫巖縣由8.6元調整為10.8元。
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