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成都市公積金提取流程
提取流程
1、個人申請;
2、受理審核;
3、審核通過,辦理提取手續(xù):打印《成都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審批表》交單位經(jīng)辦人或職工本人確認,單位返聯(lián)還單位經(jīng)辦人。
下面是具體的提取流程(適用于除死亡提取以外的提取情形):
購房提取
第一步
職工到公積金業(yè)務委托銀行辦理銀行卡關聯(lián)公積金賬戶。
第二步
職工提出申請并提供相應提取申請材料。
第三步
工作人員受理并對提取資料進行審查確認無誤。
第四步
實時劃轉提取資金至提取人公積金聯(lián)名卡或有效的銀行儲蓄卡。
死亡提。
第一步
死亡職工家屬或指定繼承人前往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并提供相應提取申請材料。
第二步
工作人員受理并對提取資料進行審查確認無誤。
第三步
實時劃轉提取資金至提取人公積金聯(lián)名卡或有效的銀行儲蓄卡。
個人在線業(yè)務簽約流程:
第一步
職工本人前往中心各服務大廳提交材料。
第二步
工作人員受理并對提取資料進行審查確認無誤。
第三步
辦理個人在線業(yè)務簽約業(yè)務。
提取額度:公積金賬戶余額可以全部提取完;提取限額不超過申請時上月職工和配偶公積金賬戶余額,且不超過實際支付費用。
如何辦理?
辦理材料:
(一)商品房
1.提取證明材料:
商品房在本市行政區(qū)域以內:①商品房買賣合同;②商品房買賣合同摘要(即備案表);③購房款發(fā)票或收據(jù)。*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
商品房在本市行政區(qū)域以外:①商品房買賣合同;②房屋所有權證或購房款發(fā)票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
2.提取申請時間:
①商品住房在本市行政區(qū)域以內,應當在購房合同備案登記之后申請。
②商品住房在本市行政區(qū)域以外,應當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購房發(fā)票后申請。
3.提取額度:提取金額不超過申請?zhí)崛r上月繳存人和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且不超過實際支付的購房款。
(二)二手房
1.提取證明材料:①房屋交易過戶后的房屋產權證;②房屋交易契稅完稅憑證;③房屋交易手續(xù)費發(fā)票。*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
2.提取申請時間:
①購買二手房申請?zhí)崛∽》抗e金,應當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日起12個月以內申請。
②所購二手房在提取申請前6個月內辦理過購房提取,或房屋所有權人、共有人中有非繳存人配偶、父母、子女的,應當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日起滿6個月后,12個月以內申請。
3.提取額度:提取金額不超過房屋所有權證發(fā)證時間上月繳存人和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且不超過實際支付的購房款。
(三)單位房改房或集資經(jīng)濟適用房
1.提取證明材料:①房改部門鑒章的購房合同;②房改部門鑒章的專用收據(jù)。*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
2.提取申請時間:自取得房改部門鑒章的購房合同起12個月以內申請。
3.提取額度:提取金額不超過購房合同鑒章時間上月繳存人和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且不超過實際支付的購房金額。
(四)身份證明:
1.繳存人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積金,應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
2.提取配偶住房公積金以及房屋為配偶所有或夫妻共有,應同時提供雙方身份證和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3.單位經(jīng)辦人代辦須提供單位介紹信或專管員證,經(jīng)辦人身份證原件及繳存人身份證復印件;
4.委托辦理的,代辦人須提供委托人和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以及委托人的有效委托(公證處公證的委托書);
5.應出示繳存人的省中心住房公積金聯(lián)名卡,無住房公積金聯(lián)名卡的繳存人轉回單位賬戶,無聯(lián)名卡的托管戶應提供繳存人含具體開戶銀行信息的銀行儲蓄卡(存折);
6.房屋地址在本市行政區(qū)域以外的:房屋地址在繳存人本人、配偶戶籍所在地須提供戶口本原件;房屋地址在繳存人本人、配偶工作所在地的須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工作證明。
辦理流程:單位或繳存人提供要件→中心審核→中心支付公積金到單位賬戶或繳存人個人住房公積金聯(lián)名卡賬戶或繳存人個人銀行賬戶
辦理地點:中心辦事大廳
辦理時間:手續(xù)齊全情況下,50人以內當場辦理,50人以上不超過2個工作日。需核查事項,自受理提取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告知結果。繳存人對管理中心審核意見有異議的,可申請復核。復核申請在3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
聯(lián)系電話:028-86746567,028-86747567
注意事項:
(一)繳存人家庭在一個自然年度內發(fā)生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和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等多種住房消費行為,只能就其中一項住房消費行為選擇一套住房申請?zhí)崛∽》抗e金一次。
(二)同一套住房已經(jīng)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不能再同時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付首付款,可在償還貸款12個月以后憑相關證明材料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購房貸款本息。
(三)無房屋所有權且不是房屋所有權人配偶的繳存人,不能申請?zhí)崛∽》抗e金用于支付購房款或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四)繳存人發(fā)生住房消費,申請?zhí)崛∽》抗e金,房屋地址應當在繳存人本人、配偶戶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
(五)繳存人個人信息有誤的,需更正后方可辦理。
(六)提取住房公積金除需注銷個人賬戶的,最小提取額度以百元為單位計提。
(七)以上提取只能申請辦理一次,以后年度不再提取。
*以上提取須提供《四川省省級住房公積金聯(lián)名卡》,無聯(lián)名卡、單位經(jīng)辦人代辦、委托辦理的須加蓋單位印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