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江公積金提取條件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內(nèi)的存儲余額。
(一)在九江范圍內(nèi),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房的;
(二)離、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因被所在單位開除、辭退、辭職或因單位改制、單位破產(chǎn)等原因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五)出國或出境定居的、調(diào)離九江市的;
(六)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七)未享受福利分房和購買住房的職工,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26%的。
職工在職期間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該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內(nèi)的存儲余額。
二、九江公積金提取流程
步驟一:
提出申請:職工首先應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并提供有關證明資料。單位對申請人提供的提取資料進行初審,確認無誤后,填寫《九江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并加蓋單位公章后,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辦事處)進行審批。
步驟二:
等待通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辦事處)根據(jù)職工所在單位報送的有關資料進行審查,并自受理提取資料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nèi)作出是否準予提取的決定。
步驟三:
公積金提。航(jīng)審查,準予提取的,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辦事處),辦理轉(zhuǎn)帳支付手續(xù)。
三、九江公積金提取額度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房:提取的金額不得超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的費用。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貸款余額的額度內(nèi)審批提取金額,以百元為單位,但最低應保留100元余額。
3、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26%:提取其住房公積金帳戶內(nèi)的存儲余額時,以百元為單位,但最低應保留100元余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