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編收集的關于蚌埠新生兒落戶需要哪些材料及辦理的流程的相關信息,供大家參考。
一、蚌埠新生兒上戶口需要什么材料
嬰兒出生后一個月內,由嬰兒監(jiān)護人或者戶主向嬰兒父親或者母親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戶辦大廳)申報出生登記。嬰兒父母戶口不在一地的,為防止重復登記,申報登記時要進行網上核查,不再要求提供在另一方未落戶證明。出生登記結束后,公安派出所需在出生醫(yī)學證明正聯(lián)上加蓋已入戶章。
(一)14周歲以內(不含)辦理出生入戶登記的,憑以下材料,由戶主或父母其中一方向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戶辦大廳)申請辦理。(對持《出生醫(yī)學證明》辦理入戶的,要由戶主或其父(母)在副聯(lián)簽名)
1、婚生子女有出生醫(yī)學證明且出生醫(yī)學證明上父母信息齊全或者只登記母親信息的,根據(jù)本人自愿,憑出生醫(yī)學證明,父母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可隨父或隨母申報出生登記。
2、非婚生育的子女有出生醫(yī)學證明要求隨母入戶,憑非婚生育說明、出生醫(yī)學證明、母親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申報出生登記;要求隨父入戶,憑非婚生育說明、出生醫(yī)學證明、父親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經省司法廳審核登記的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申報出生登記。
3、無出生醫(yī)學證明的,當事人應當向衛(wèi)生行政部門申請補發(fā)《出生醫(yī)學證明》后辦理。對不符合《出生醫(yī)學證明》申領規(guī)定,不能取得出生醫(yī)學證明的,應當提供經省司法行政部門審核登記的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出具的親子關系證明和出生、住院記錄等其他相關證明,公安機關經調查核實后辦理。
(二)父母戶口涉及集體戶口的辦理。父母雙方一方為家庭戶口另一方為單位集體戶口的,所生子女應當隨家庭戶口一方申報出生登記;父母雙方均為單位集體戶口且名下無房產的,子女可以隨父或隨母在集體戶辦理出生登記。
1、父母雙方均為高校學生集體戶口,子女可以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口辦理出生登記。
2、父母一方為現(xiàn)役軍人、一方為地方居民的,所生子女應當在地方居民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戶辦大廳)申報出生登記。
3、夫妻雙方均為現(xiàn)役軍人的,所生子女可以在父親或者母親部隊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戶辦大廳)申報出生登記,也可以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戶辦大廳)申報出生登記。
二、蚌埠新生兒上戶口的辦理流程
第一步、辦出生證
在蚌埠市接生醫(yī)院辦理出生證,然后憑借出生證到戶口所在地居委會開具新生兒入戶通知單。
第二步、戶籍登記
攜帶入戶材料,如父母雙方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出生證明等,到戶口所在街道辦事處蓋章。
第三步、申辦上戶
到戶口所在街道派出所戶籍科辦理上戶,帶齊各項材料。需要注意的是,盡量在新生兒出生的一個月內進行上戶辦理,否則可能會需要提交其他證明材料。
三、新生兒最遲多久上戶口
新生兒在出生后的一個月以內,必須要去常住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上戶口。新生兒落戶,根據(jù)父母自愿的原則,可以隨父落戶,也可以隨母落戶。所需要帶的材料:其父或其母的戶口本、雙方的結婚證、新生兒父母的書面申請、新生兒的出生醫(yī)學證明,然后向戶籍地的公安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就可以了。
四、蚌埠非婚生育的新生兒怎么辦理登記
嬰兒出生后一個月以內,父親、母親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應當憑《出生醫(yī)學證明》、父母一方的居民戶口簿、結婚證或者非婚生育說明,向父親或者母親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非婚生育子女隨父親申報出生登記的,應當一并提供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