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市府直屬各單位: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最低工資規(guī)定》(勞動保障部令第21號)和《廣東省人民政府關(guān)于調(diào)整我省企業(yè)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粵府函〔2018〕187號),市政府決定對全市企業(yè)職工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diào)整,F(xiàn)將有關(guān)事項通知如下:
一、從2018年7月1日起,對我市企業(yè)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diào)整。我市最低工資標準按省政府粵府函〔2018〕187號文件規(guī)定的第四類執(zhí)行,即:月最低工資標準1410元,折算的小時標準8.10元,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4元。
二、各地要加大對提高最低工資標準的宣傳,嚴格執(zhí)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加強檢查監(jiān)督,切實保障職工合法權(quán)益。
陽江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6日
附件
陽江市企業(yè)職工最低工資標準表
月最低工資標準 | 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元/小時) | 適用地區(qū) | |
月標準 (元/月) | 折算的小時 標準 (元/小時) | ||
1410 | 8.10 | 14 | 陽江 |
附件:廣東省企業(yè)職工最低工資標準表
廣東省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0日
工資標準編輯
一類標準
適用地區(qū):廣州
月最低工資標準為2100元/月
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20.3元/小時
適用地區(qū):深圳
月最低工資標準為2200元/月
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20.3元/小時
二類標準
適用地區(qū):珠海、佛山、東莞、中山
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720元/月
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6.4元/小時
三類標準
適用地區(qū):汕頭、惠州、江門、肇慶
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550元/月
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5.3元/小時
四類標準
適用地區(qū):韶關(guān)、河源、梅州、汕尾、陽江、湛江、茂名、清遠、潮州、揭陽、云浮
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410元/月
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4元/小時
全國各地區(qū)最低工資標準
詳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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