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領條件
1、流動人口自辦理居住登記之日起滿6個月,可以向居住地派出所申領居住證。
2、流動人口登記未滿6個月,但是符合在居住地有合法穩(wěn)定就業(yè)、合法穩(wěn)定住所、連續(xù)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向居住地派出所申領居住證。
申領材料
1、申領人身份證;
2、居住地址證明(如房屋租賃合同、購房合同、房屋產(chǎn)權證,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科研機構出具的住宿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wěn)定住所的材料);
3、其他證明材料(如勞動合同、社保繳費記錄、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結婚證等);
4、申領人及相關證明材料的出具人,應當對提交或者出具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受理方式及時間
1、線上申請
a、蕪湖易戶網(wǎng)(網(wǎng)頁版)。申請人(委托人、代辦人)在蕪湖易戶網(wǎng)實名注冊后,按照要求上傳附件證明材料,填寫申請人信息。
b、蕪湖易戶網(wǎng)城市令(手機APP版)。申請人在蕪湖易戶網(wǎng)城市令實名注冊后,按照要求上傳附件證明材料,填寫申請人信息。
c、安徽治安在線(手機微信版)。申請人微信關注安徽治安在線后,按照要求上傳附件證明材料,填寫申請人信息。
(備注:線上申請暫不受理已辦證需要追加地址或簽注延期的情況)
2、線下申請
初次申領居住證、居住證需要簽注延期(追加地址)或居住證丟失、損壞的,由申請人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實際居住地派出所向社區(qū)民警申領(補領)居住證。
3、受理時間
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制作發(fā)放居住證。需要對申領材料調查核實的,可以延長5個工作日。
咨詢監(jiān)督電話
0553-2937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