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晚報7月19日綜合 記者17日從省社保局獲悉,湖南省2017年度企業(yè)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確定,每月最高不得高于1.2132萬元,最低不得低于2426元。據悉,湖南省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按照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均勻人為數而調解的。
憑證今朝的社保繳費政策,機動就業(yè)職員可以小我私人身份參保,個中,按20%的比例全額包袱根基養(yǎng)老保險費。
本年年頭,為確保企業(yè)參保到齡退休職員可以或許實時享受養(yǎng)老金報酬,在全省2017年上年度在崗職工均勻人為尚未發(fā)布之前,湖南省社保包辦機構暫以 2017年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均勻人為為參照尺度,對切合退休前提職員治理了退歇營業(yè)。新的繳費基數發(fā)布后,將同一舉辦從頭審定、調解;并將對用人單元及職工按新的尺度舉辦社保用度的征收,往往本年申報的繳費基數低于此次調解后最低繳費基數的參保企業(yè),須實時對差額部門舉辦一次性補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