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標題請寫成關于×××(同志、學生姓名)的××(稱謂)×××(被調查人姓名)的證明材料。一般一位被調查人形成一份證明材料。請用A4開書信紙或B5紙書寫,左邊應留出2?2.5厘米的裝訂邊。
請用碳素(或藍黑)墨水書寫,不要使用圓珠筆、鉛筆、紅色墨水及純藍墨水和復寫紙書寫,字跡清楚,不要涂改。不要在證明材料上批注“僅供參考”等之類詞句。
符合*有關部門關于函調、外調材料的有關規(guī)定的,接待單位黨組織應積極配合,主動、及時辦理,不得推拖或拒不受理。調查過程中,證明人提供了新的調查線索,或遇證明人工作已經調動時,接待單位黨組織要負責辦理轉接介紹信手續(xù)。
受理政審調查中,所提供的材料必須實事求是。證明材料提供前,應經本單位黨組織負責人審閱。由個人出具的證明材料,黨組織應在材料上注明證明人的政治狀況和對證明材料的看法。
擴展資料
1、被調查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時間、籍貫、出身、成分、政治面貌、參加工作時間、現(xiàn)任職務及與學生的關系。
2、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態(tài)度,現(xiàn)實思想和工作表現(xiàn)情況,有無政治性錯誤或其它錯誤,怎樣結論處理的。
3、有無政治、經濟和刑事犯罪問題,做過什么結論,受過什么處分,本人態(tài)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