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的申請條件是,申請人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于規(guī)定標準的,家庭收入低于規(guī)定標準的,是外來務工人員,且在本地穩(wěn)定就業(yè)達到規(guī)定年限的。申請流程總共可分為受理、初審、復審、公示這四個步驟。以下是小編收集的烏魯木齊公租房的相關信息,僅供參考。
一、烏魯木齊公租房的申請條件
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1、家庭成員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戶口;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
3、無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3平方米;
4、未享受住房保障和房改政策。
注:市、區(qū)(縣)人民政府、企業(yè)、行政事業(yè)單位引進的特殊專業(yè)人才和在本市工作的全國、省部級勞模、全國英模、榮立二等功以上的復轉軍人住房困難家庭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不受收入標準規(guī)定限制。
新就業(yè)職工申請公租房條件
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新就業(yè)職工,可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1、具備完全民事責任能力;
2、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或辦理了《居住證》;
3、已與用人單位簽訂2年以上勞動(聘用)合同;
4、在本市無自有產權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外來人員申請公租房條件
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新就業(yè)職工,可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1、具備完全民事責任能力;
2、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或辦理了《居住證》;
3、已與用人單位簽訂2年以上勞動(聘用)合同;
4、在本市無自有產權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二、烏魯木齊公租房的申請流程及步驟
1、申請人向其戶籍或居住證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填寫申請表,并提交相關材料。
2、街道辦事處(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應當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初審合格的,在其戶籍或居住證所在地社區(qū)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7日;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將初審合格人員的申請材料報區(qū)(縣)住房保障實施機構。
3、區(qū)(縣)住房保障實施機構會同區(qū)(縣)民政部門對申請人住房、收入等情況進行審核;審核合格的,由區(qū)(縣)住房保障實施機構將申請人相關信息報所在區(qū)(縣)人民政府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7日;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由區(qū)(縣)人民政府將申請材料報市住房保障和房產行政管理部門。
4、市住房保障和房產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對申請材料進行復核;復核合格的,將申請人相關信息通過新聞媒體公示,公示期限為7日。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獲取租賃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