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的申請條件是,申請人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于規(guī)定標準的,家庭收入低于規(guī)定標準的,是外來務工人員,且在本地穩(wěn)定就業(yè)達到規(guī)定年限的。申請流程總共可分為受理、初審、復審、公示這四個步驟。以下是小編收集的延安公租房的相關信息,僅供參考。
一、延安公租房的申請條件
1、申請人(一般應為戶口簿戶主)及其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具有本市城鎮(zhèn)非農業(yè)戶口8年以上(含本數),且在本市工作并居住,仍保留農村承包地或宅基地的除外。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必須與戶主有法定的贍養(yǎng)、扶養(yǎng)、婚姻、撫養(yǎng)關系或合法收養(yǎng)關系(具有本市戶籍的未成年人應當與法定監(jiān)護人共同申請,不受具有本市城鎮(zhèn)非農業(yè)戶口8年限制)。30周歲以上的單身人士,可獨立申請。申請社會保障性住房實行家庭成員全名制。
2、家庭常住人口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0平方米(含本數)。女滿13周歲、男滿15周歲以上的異性(指父女、母子、姐弟、兄妹)同住一個房間的,其人均住房面積可放寬至12平方米。已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家庭可增加一個人口計算人均住房面積,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超生人口不列入計算范圍。
3、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申請之日前5年內沒有發(fā)生任何房地產交易或轉移行為。
4、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家庭資產符合本辦法附件規(guī)定的標準。
注:享受過按房改成本價或標準價購買公有住房或購買解困房、安居房、經濟適用住房、單位內部集資建房、落實僑房政策專用房等購房優(yōu)惠政策的家庭,不能再申請廉租住房.
二、延安公租房的申請流程及步驟
1、向戶籍所在地的社區(qū)、鄉(xiāng)(鎮(zhèn))政府提出書面申請,并出具有關證明材料,填寫《城鎮(zhèn)最低收入家庭公租房申請表》。由其所在社區(qū)、鄉(xiāng)(鎮(zhèn))、辦事處進行初審,并將有關材料和初審意見報市房產管理部門審核。
2、市房地產管理局應在收到申請后,一般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并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查檔取證以及信函索證等方式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狀況進行核實。申請人及有關單位、組織或者個人應當配合調查,如實提供相關情況。
3、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申請家庭,由市房地產管理局在申請家庭的居住地進行公示,公示期為15日。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由市房地產管理局予以登記。
4、市房地產管理局應當根據登記家庭的實際情況來確定公租房的保障方式,對申請租金補貼、租金核減、實物配租的家庭按照登記時間的先后順序進行輪候。在輪候期間申請人家庭經審核發(fā)生變化不符合申請條件的取消輪候。
5、對享受租金補貼、租金核減、實物配租的家庭,應當與市房地產管理局簽訂協議,按照協議內容享受相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