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新生兒上戶口需要以下材料:嬰兒《出生醫(yī)學證明》;父母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擬入戶地街道計劃生育工作機構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政策內生育一孩的,提供母親的計劃生育服務證;政策內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審批表;以下是小編收集的關于太原新生兒落戶需要哪些材料及辦理的流程的相關信息,供大家參考。
一、太原新生兒上戶口需要什么材料
一、婚內新生兒入戶
1、《入戶申請表》;
2、新生兒出生醫(yī)學證明;
3、父母結婚證(審原件留復印件);
4、父母的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審原件留復印件);
二、非婚新生兒入戶
1、《入戶申請表》;
2、新生兒出生醫(yī)學證明(無出生醫(yī)學證明者,提供親子關系證明);
3、申請人書面申請(父母雙方同時簽字,若一方下落不明,提供派出所社區(qū)民警簽字的走訪調查材料);
4、父母的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審原件留復印件);
若新生兒在出生3個月之后報戶的,除需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需出具新生兒母親住院分娩病歷病案證明。
三、國外出生的新生兒入戶
前置條件:出國未注銷戶口的公民所生嬰兒。
父母一方未注銷戶口
1、新生兒護照(中國駐外使館頒發(fā))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審原件留復印件);
2、父母一方(落戶方)回國時所持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和戶口簿原件;
3、新生兒《出生醫(yī)學證明》、《出生醫(yī)學證明》翻譯件及公證書(審原件留復印件)。
四、抱養(yǎng)或收養(yǎng)子女入戶
前置條件:抱養(yǎng)或收養(yǎng)子女須根據《收養(yǎng)法》規(guī)定依法辦理手續(xù)的 。
1、申請人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結婚證、戶口簿;
3、被申請人戶籍證明或《出生證》;
4、民政部門出具的《收養(yǎng)證》(92年4月1日前收養(yǎng)的附《公證書》);
5、申請人合法固定住所證明。
二、太原新生兒上戶口的辦理流程
第一步、辦出生證
在太原市接生醫(yī)院辦理出生證,然后憑借出生證到戶口所在地居委會開具新生兒入戶通知單。
第二步、戶籍登記
攜帶入戶材料,如父母雙方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出生證明等,到戶口所在街道辦事處蓋章。
第三步、申辦上戶
到戶口所在街道派出所戶籍科辦理上戶,帶齊各項材料。需要注意的是,盡量在新生兒出生的一個月內進行上戶辦理,否則可能會需要提交其他證明材料。
三、新生兒最遲多久上戶口
新生兒在出生后的一個月以內,必須要去常住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上戶口。新生兒落戶,根據父母自愿的原則,可以隨父落戶,也可以隨母落戶。所需要帶的材料:其父或其母的戶口本、雙方的結婚證、新生兒父母的書面申請、新生兒的出生醫(yī)學證明,然后向戶籍地的公安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