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線差法
線差法的“線”是指的批次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也叫省控線。例如一本線,二本線等等。線差法就是比較考生線差與院校線差來填報志愿的方法。其中,考生線差是高考成績與省控線的差值,院校線差就是錄取平均分與省控線之間的差值。為避免偶然性,專家建議中采用院校近幾年的平均線差(即線差均值)代替某一年的院校線差來比較。
考生的線差超過院校的線差均值,則錄取的幾率就比較大。
二、位次法
位次法是指按照考生的高考成績分科類排名或位次來選擇填報志愿院校,如果考生的排名等于或大于所選院;驅I(yè)前幾年錄取考生的排名,擬報院校才有錄取機會。平行志愿模式下,高校招生錄取是從高到低按照排名來進行的。如果我們選擇志愿也這樣做,得出的結果就比較具有參考價值。
位次法的機理是在全省考試排名位次相同的考生具有相同的錄取實力。如果用來評價院校,那么錄取線在全省高考排名位次相同的院校具有相同的錄取實力。
需要注意的是,位次與我們通常說的“名次”是不同的,位次說的是你在這省所有考生中所占的位置,假如說排名第一的他的位次就是1,但是如果排名第二的有兩個人他們的分數(shù)相同但是他們的位次是不同的,而他們的名次卻是相同的。
關于“位次”概念的具體表現(xiàn)為:
1、位次不是名次,而是指考生成績和考生人數(shù)綜合后的綜合排序;
2、高考分數(shù)最高的考生“位次”為第一;
3、相同分數(shù)的考生名次相同,位次不同;
4、位次主要適用于各省參加全國普通高考的所有考生按科類(如理工類、文史類)進行排序;
5、保送生、自主招生和藝術類、體育類招生等類別不適合用位次方法進行參考。
6、在做參考的時候,主要是以省市位次為主。
7、文史類考生按照文科“位次”進行排序,理工類考生按照理科“位次”進行排序。